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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30日 13:5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保山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20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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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1.1编制依据

1.2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1.2.1指导思想

1.2.2规划原则

1.3规划范围与规划水平年

1.4规划目标

1.5规划指标

1.5.1环境质量指标

1.5.2污染防治指标

1.6规划重点

第二章 “十一五”环境保护回顾和当前环境状况

2.1 “十一五”环境保护回顾

2.1.1环境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2.1.2辐射环境监管建设进一步加强

2.1.3 重金属及危险废物初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2.1.4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新进展

2.1.5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2.1.6 环境保护投入不断增加

2.1.7宣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

2.2 环境现状

2.2.1 水环境质量现状

2.2.2 空气、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2.2.3固体废弃物污染现状

2.2.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2.3 环境质量问题

2.3.1水环境质量问题

2.3.2 空气、噪声污染问题

2.3.3 生态环境问题

2.3.4工业污染问题

2.3.5环境管理问题

第三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3.1水环境保护任务

3.1.1推进重点集镇饮用水源地保护

3.1.2推进城市河流的生态修复工程

3.2污染物减排和防治任务

3.2.1推进城市、重点集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3.2.2综合防治重金属污染

3.2.3强化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

3.2.4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3.2.5控制空气污染

3.2.6加强城镇噪声污染防治

3.2.7 强化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3.3 加快农村环境保护建设步伐

3.3.1 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水平

3.3.2 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3.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3.4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3.4.1积极开展生态恢复建设

3.4.2加快城市绿化、美化建设

3.4.3 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和生态乡镇创建活动

3.4.4 加强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

3.4.5 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起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3.4.6 积极参与国际、省际和区际间的环境保护与合作

3.5 加强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

第四章 环境保护建设重点工程

4.1重大项目工程

4.2 环保项目投资

第五章 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

5.1政策保障性分析

5.2 资金保障性分析

5.3 规划符合科学发展

第六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6.1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6.2 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6.3 运用市场机制,拓宽环境保护的投融资渠道

6.4 加大执法力度,为规划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6.5 全面开展生态创建活动

6.6 强化监督机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6.7 构建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

6.8 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

6.9 拓展开放领域,扩大环保交流与合作

注:本内容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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