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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04日 15:53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2016年来,保山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境保护厅的支持指导下,全市紧紧围绕保山跨越发展目标,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补齐环境保护短板,深化环保领域改革,突出环境执法和污染防治,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将我局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顺利 

按照中央、省、市明确的改革精神及2016年39项改革要点,针对2015年改革工作考核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履行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专项小组联络员工作制度和改革台账管理制度,主动协调督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研究确定2016年改革要点,强化专项小组联络员工作制度和改革台账管理制度,按时向市改革办报送改革工作台账及情况。加强与省厅生态文明处汇报掌握改革新动向,确保2016年主要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二)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良好 

一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将27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分解给县(市、区)及园区,将6303吨化学需氧量、811吨氨氮年度削减任务分解到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2016年27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已经完成。二是多措并举,督促企业落实减排主体责任。将4家硅冶炼企业烟气脱硫工程纳入省级重点示范工程,并列入省政府2016年度减排目标责任书;督促并约谈4家制糖企业完成废水深度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认真落实每月“一会商、一分析、一通报、一督查”的联动机制,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加大水泥制造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正常稳定运行脱硝、中控、在线监测等环保减排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环境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一是与相关部门建立环境保护联动联勤执法机制,加大施工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督促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切实减缓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取缔城区露天烧烤经营摊位,加大大气社会污染源治理;更新改造公交车辆,减轻污染排放,五县(市、区)6条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全面开检;全力推进中心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工业企业关停和搬迁改造;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清洁能源使用力度,加大锅炉改燃工作;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2016年保山市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45%,与去年同期相比污染天数减少了9天,PM10、PM2.5年日均浓度分别下降了19.5%、42.16%。二是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及《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府印发了《保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与五县(市、区)、园区和市直各部门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市直相关部门编制印发了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部门实施方案。抓好工业水污染防治,抓实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强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保障,每月通报纳入保山市水污染防治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情况。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三大水系7条主要河流11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达标率和Ш类以上水质断面监测达标率均为100%。三是《保山市土壤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积极组织编制《保山坝区环境治理专项规划(2017-2050年)》,为保山坝区环境治理及项目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四是依法安全监管危险废物转移共9件次,约为4111. 73吨,收、处医疗废物医废约860.5吨。 

(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提档升级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三届市委第105次常委会专题研究保山生态文明市建设工作,将保山生态创建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为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保山生态文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市建立起“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新格局。二是创建投入机制更加完善。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通过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市财政对创建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省级生态文明县(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命名的,分别给予15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三是创建“细胞”工程快速推进。截至目前,腾冲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已通过考核验收、公示,待省政府命名。隆阳、龙陵、昌宁省级生态文明县区创建已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待完成整改后报请省环保厅组织考核验收。4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申报材料已经省厅组织专家资料审查、现场考核。8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申报材料待省厅组织审查。四是继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争取到国家、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44个、7140万元,组织完成2015年第二批、2016年第一批传统村落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91个项目技术审查。五是督促列入第十二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3家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工作,通过评估验收2家。 

(五)环境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涉及民生类、竟争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批前告知;对各级各类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协调,强化服务;抓好园区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相互衔接,加强入园项目落地保障;严格“三同时”监管,深入推行环评“四个不批”。2016年,全市共审批项目1302个、验收项目154个(含辐射类项目),审批项目投资469亿元。协调省级审批重点项目4个,绿色通道按照特殊程序办理了63个项目,为项目资金申报和贷款加快落地提供了优质服务。二是全市共排查出涉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8家,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三是减轻企业经济负担。自2016年10月1日起停止收取市级环评技术评估费。 

(六)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加强 

一是抓好环境安全工作。实施“双随机”抽查机制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2016年列入国家重点控制的31家企业和工程减排项目的生产状况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对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实施提前介入监管,提高“三同时”执行率。2016年,环境监察支队共出动监察人员350余人次,检查企业和建设项目共135余家次。共出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监察记录》106余份,出具《提前介入监管记录》4份,开展“三同时”监察20余次。继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截止2016年12月底已经整改完成93个环境问题,有7个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二是加大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6件,共处罚金107.82万元,其中四个配套办法5件。共约谈企业5家次,项目负责人7人次。三是严格落实排污费征收和环境监察稽查。加强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园区环保分局排污费征收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全面使用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核算征收,截止12月30日,全市共征收排污费1163.75万元,依法追缴2015年度排污费13.94万元,已超额完成2016年排污费征收计划。四是加强环境信访、污染事故案件查处。截止12月30日,全市共受理各类环保投诉350件,办结350件,办结率 100 %。圆满完成了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全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五是认真做好各级部门督察迎接工作。认真整改西南督中心稽查和后督察指出的七个方面32项问题。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期间,共向保山市交办投诉举报件21件,其中2件作为全省的共性问题,不计入我市。涉及我市19件,截止8月20日,已办结19件,办结率100%。共下达了整改文书7份,行政处罚1件,罚款5万元;启动了问责机制1件,对2名人员进行了问责。六是利用视频监控平台强化监管。已纳入视频监控企业64家、监控点位81个,机动车尾气检测站5个、视频监控点位24个。七是开展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检查放射源使用单位15家、4放射源5枚。 

(七)环境监测管理逐步完善 

施甸县、龙陵县监测站形成工作能力,通过省级计量认证。截止2016年7月,我市监测能力实现全覆盖。完成保山中心城区两个空气自动站事权上收国家运维交接工作,腾冲市空气自动站正式投运上传数据到省环保厅,昌宁县空气自动站建成调试。完成了2家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更新验收工作。2016年全市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为96.98%、自行监测公布率100%、监测性监测公布率为100%。 

(八)全方位提升环保自觉 

开展平面媒体、影音媒体、网络媒体等立体宣传。通过MAS天气预报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和农村乡镇、村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发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短信80余万条(次);摄制了《保山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回眸》纪录片;制作了保山市“十二五”环境保护成就宣传展板30块;与保山日报社合作,公开发行日报3万多份;维修加固宣传栏及更换宣传画面462m2;“6﹒5”环境日期间,加强与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杨善洲志愿者协会和新闻媒体的协作,全市投入资金30余万元,共出动宣传人员4000多人(次)、宣传车100余辆,展出“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成就等内容的展板200余块,受到宣传教育50多万人;编辑发行了《保山环境》杂志1000本,编印《2015年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500本;加强对“members365sport365”的维护管理,充分发挥“members365sport365微信”作用;2016年度被中国环境报社评为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共向金融监督部门提供企业环保信息 510条。 

(九)积极抓好党建工作 

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工作力量,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系列计划,进一步健全机制,狠抓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二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了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习总书记批示精神、上级领导的主要讲话精神,并进行了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我局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使全体干部做到用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自己的头脑,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习教育工作正在深入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今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全市环保队伍的数量、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二是全市环境监测能力、监察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四是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大,增量与可削减量矛盾突出;五是环保法律法规和知识的普及宣传还有差距。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云南省环境保护工作“八大体系”为指导,优化城市环境质量,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工作新跨越。 

(一)加大生态保护工作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与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对接,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深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保山生态文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抓实2017年国家级生态乡镇和保山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申报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各园区完成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提档升级,推动中心城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三是继续做好项目储备,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监管,推动项目按时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四是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 

(二)狠抓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将“十三五”重点减排项目分解到各县(市、区)、园区。二是全力推动重点硅冶炼行业烟气脱硫工程建设,要求纳入全省重点示范工程的4家硅冶炼企业烟气脱硫工程2017年内建成,其余8家“十三五”期间全部建成投运。三是大力推进4家制糖企业完成废水深度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确保2017年全市制糖企业完成废水综合治理。四是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物削减情况的监管。五是继续加强水泥、制药、燃煤锅炉等工业减排力度,促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六是持续推进机动车等移动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三)提升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工作 

创新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工作新举措,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新要求。一是认真落实和科学有效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经济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目标和重大项目,主动服务,有效监管,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和在发展中保护的良性目标。二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项目、涉及民生类和竟争性项目,积极研究完善批前告知服务措施,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事中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和事后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三是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提前研究、提前指导、提前提醒,不形成违法违规项目的事实行为。 

(四)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管和污染防治。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实施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加快水泥、钢铁、化工、铁合金、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持续稳定和改善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开展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镇)饮用水源地及重点流域水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完成2017年度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组织实施保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解落实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配合省环保厅编制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和《小湾电站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确保中心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98%以上,全市国控、省控水质断面达标率100%。 

(五)严格环境保护监管执法 

一是持续整改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我市的15个环境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深入推进各项环境执法工作,集中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行为恶劣的企业;三是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检查活动,加强重点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的动态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治措施,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四是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投诉,认真做好12369环保投诉电话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五是不断利用和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化手段,有效解决执法人员不足和监管时间空白问题。 

(六)加大环境教育宣传力度 

把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由节日宣传转变为常态宣传,由单一形式转变为多种形式,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巩固好现有的宣传阵地,认真组织编辑《保山环境》杂志,进一步提高环保信息撰写质量,做好保山环境信息的采编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上有画面,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三是进一步应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的效能,创新拓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四是继续做好绿色系列创建工作;五是做好“数字环保”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全局应用好集成门户和协同办公系统。 

(七)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打造一支守纪律、敢担当的环保干部队伍,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和组织保证。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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