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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召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交流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0日 08:20  浏览:   作者:赵荣华  来源:members365sport365  打印正文

4月14日,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创建办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邀请省环保厅生态文明建设处领导和相关专家,在腾冲市召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交流座谈会。 

上午,市、县(区)创建办与会人员现场观摩学习了腾冲市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考核验收,听取腾冲市创建办申报资料工作经验交流。下午交流座谈会上,云南农业大学张乃明处长(教授),从生态创建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基层生态创建存在的主要问题、关于现场考核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做好基层生态创建的对策建议四个方面,给与会人员作了培训讲座。各县(市、区)创建办结合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困难和疑惑,向专家和生态文明建设处领导虚心请教,经领导和专家分析讲解,问题、困难和疑惑得到一一解答。省环境保护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张建萍处长,在全面分析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后,提出8条创建工作建议:一是加强宣传,努力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社会氛围;二是坚持党政同责,高位统筹,整体推进;三是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培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四是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县、市指标体系及时修编规划;五是针对各乡镇、各县(市、区)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分类指导,共同推进;六是已被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要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提档升级,平稳过渡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七是细化市、县(市、区)、乡镇各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构建党政统筹、部门分工、责任明确的齐抓共管格局;八是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投入机制,强化督促考核。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市创建办副主任薛众总结要求,各位专家的讲座、解答专业性、知识性和针对性强,张处长讲话信息量大,特别是8条建议对加快保山生态文明建设示区范创建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市、县(市、区)创建办与会人员,要认真消化、深刻领会,深入学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提高创建工作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创建办协调、指导、服务、汇报和督查的职责,上半年,重点是做好培训和创建申报技术材料;下半年,重点是做好技术评估和现场考核验收准备,规划修编,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投入机制和督查考核制度。确保2020年实现保山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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