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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6月29日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9日 22:09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29日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91015(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2237399

  电子邮箱:ynbshp@163.com

 

项目名称 隆阳区潞江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潞江镇 建设单位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项目近期供水规模0.5万立方米/天,远期1万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建设50立方米取水池一座,设计规模为0.54万立方米/天,架设DN300引水管(钢管)150米;输水管道3800米,其中:架设DN300球磨铸铁管3500米、DN300钢管300米;新建0.5万立方米/天净水厂一座;改造配水管网DN65-DN150镀锌钢管3740米,新建DN100-DN300球磨铸铁管9736米。项目计划总投资2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施工中严格落实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建设移动厕所及旱厕,粪便清掏还田;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供水水质经检测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后由配水管网送到用户。采用滤池反冲洗水及排泥水循环使用工艺,回收池中收集的滤池反冲洗水和排泥水进入配水井中作原水使用,做到生产废水不外排;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协议农户清运作为农田有机肥料全部利用不外排;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食堂安装油烟设施后通过内置烟道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烟道避开建筑物和道路排放。
3、加强对水泵、加氯机、备用发电机等产噪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噪声排放,车间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化粪池污泥、隔油池油污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过滤、沉淀池及工艺废水澄清过程中产生的经浓缩、自然干化后的污泥,送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置。
5、加强风险防控,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硫酸等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严控运输、贮存、使用各个环节,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无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网站标识码:5305000008  滇ICP备12002983-1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