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80103001 | ||
标 题 | 信号塔 | ||
姓 名 | 杨** | ||
手 机 | 153****3285 | ||
地 址 | 兰城湾子小学 | ||
发件IP | 222.219.72.*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1月03日 | ||
信件内容 | 隔壁因有利未经我们应许就在屋顶安装大型信号塔,因他家房子就在隔壁他家的顶层也就是跟我卧室平行,我每天生活的地方离他家信号塔就5米左右,我家有两个宝宝,大的3岁多了,经常发烧,说腿疼,骨节痛,我去医院检查过,怕辐射导致疾病,我已投诉过,可是没有得到解决,我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孩子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求求你们了,我们也没有地方去,他家也是横,他家倒是闲房子没人住,我的孩子受不起,求求你们了帮帮忙,我们也没有什么人脉关系,我们只能寻求你们的帮助,现在白血病这么多,我不希望我的孩子会有什么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帮我们平民百姓,还我孩子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毕竟这是他们每天都必须生活的地方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杨**,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您所反映的“兰城湾子村基站信号塔辐射问题”,市环保局非常重视,及时按信访程序转隆隆阳区环保局依法调查处理。经隆阳区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于1月5日现场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核实,投诉基站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所有,位于投诉人住宅相邻一居民楼顶平台上,基站为LTE网络4G基站,发射机频率范围为:1805-1880MHE,天线离地面高度18米,与投诉人家最近水平距离约5米左右,杆塔类型为楼顶抱杆塔。 二、调查结果 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监测结果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小于环境电磁辐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40μW/cm2及单个网络系统电磁辐射环境功率密度8μW/cm2的限值要求。 三、调查处理情况 1月24日再次对投诉情况进行了调查,分别与投诉人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进行面商,通过调查、面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结合基站合理布局的需要,将对该基站进行调整,于近期不在使用,并于3个月内拆除。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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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8年0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