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蓉)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云南省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主题,把边督边改、责任追究作为配合好“回头看”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投诉转办件责任追究力度。
截止6月28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单位20个,其中:检查问责8个、通报问责12个;问责个人407人(416人次,其中有9人同时受到两种问责),从问责人员级别来看,县处级11人、乡科级182人、其他级别212人;从问责方式来看,通报问责155人次、诫勉问责166人次、组织处理19人次、党纪处分41人、政务处分33人次、刑事拘留2人。其他处理方式684人次,其中:提醒谈话509人次、批评教育74人次、责令作出检查81人次、其他2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