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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对保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工作进行质量核查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7日 21:53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6月22至23日,云南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组织大理州、怒江州及保山市普查办组成第一核查组在保山市开展清查阶段核查工作。核查组通过清查软件系统汇总评估、听取汇报、调阅档案、专家核查、抽样核查、两员访谈和现场核实等方式进行质量核查。

6月22日上午,核查组在龙陵县召开保山市核查工作会议,听取了保山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结合工作情况与省核查组开展了工作交流。保山市各县(市、区、园区)普查办参加会议。

会上,省污染源普查办主任杨永宏对保山市清查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并对本次清查阶段质量核查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结束后,核查组分成3个技术组对隆阳区、龙陵县和保山工贸园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核查,重点抽查了14家企业、1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家畜禽养殖户以及城市周边入河排污口。

核查结束后,核查组对保山市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市普查办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做好全市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最后的攻坚克难,严格按照有关导则要求,做到应查尽查;三是确保6月28日前完成清查,并上报清查报告;四是市普查办及时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汇报省级核查工作和目前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薛 众   编辑:穆加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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