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地方政府从根本上解决水体黑臭问题,推动地方进一步加快治理步伐。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11号)文件精神。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昆明、昭通、玉溪、保山等州市开展了为期9天的黑水体整治专项检查。
行动中,检查组按照“严格督查、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带动全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群众满意、成效可靠”四项原则开展工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技术组,在积极参与检查台账的同时,对各州市检查中涉及的12条河道,16个点位进行了水质监测,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直面提出,为形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实行拉单挂账、逐个销号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力促地方政府及时发现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同时,也让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