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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7日 17:48  浏览:   作者:  来源: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打印正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相关精神,继续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6月6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了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评选工作部署会。

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是继2017年命名第一批4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基础上开展的评选工作。生态环境部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分配给云南省2个名额,要求于7月1日前上报评选材料。在时间紧、要求严、标准高的情况下,省环保厅在全省筛选了4个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基础好、主动性强、积极性高的地区作为云南参与评选的备选地区。

在评选工作部署会上,传达学习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的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保山市、玉溪市华宁县、大理州洱源县、普洱市思茅区政府分管领导简要汇报了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工作情况,并表达了参加评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为确保按时、按质、按标推进此项工作,我厅对4个市县区的申报评选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体现高度。各市县区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好这次评选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真抓实抓强力抓,用高位推动确保工作得到落实。二是要体现强度。这次评选工作的成绩与成效是各地长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结,但申报材料却要求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时间极其紧迫,各地要定人定责定时间,确保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三是要体现宽度。这次评选的工作方式是申报材料上报以后,生态环境部将在9月复核命名前组织实地抽查,各地要兼顾统筹好材料编制和现场迎检两个方面,确保云南申报评选取得圆满成功。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把关,高标准做好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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