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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要求 各州(市)上报累计已办结案件1088件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1日 20:57  浏览:   作者:  来源:云南日报  打印正文

本报讯(记者 胡晓蓉)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云南省坚决贯彻落实督察组的要求,强化边督边改力度,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一批群众多次举报久拖不改、多名群众集中举报、环境损害后果严重的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及时进行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生态环保问题。

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刻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坚持行动统一,坚决以抓好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重要体现,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着力推进绿色发展。楚雄州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第四次联席会议,要求加大州级直办案件查办工作力度,高度重视、从严办理禄丰县罗茨温泉和楚雄市龙润丰化肥厂两件重办件。大理州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的大理市、漾濞县、祥云县、鹤庆县和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严厉问责,确保把存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丽江市加强对转办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组织专人对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举报件进行查证核实,并追加对9名责任人的追责问责;成立调查组赴玉龙县,对新华社曝光的“丽江古城高尔夫球场侵占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用地”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怒江州对兰坪县开展案件专项督办工作,约谈了云南金鼎锌业公司领导班子,督促指导兰坪县做好通甸镇丰华村垃圾堆处置整改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督查指导,全面整改落实群众投诉举报的城乡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统计,截至6月29日,督察组向云南省移交的前二十五批转办案件共计1563件,各州(市)上报累计已办结案件1088件,涉及到的相关企业责令整改536家,立案处罚511家,罚款金额1799.96万元,立案侦查15件,行政拘留17人,刑事拘留8人,关停取缔77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回头看”投诉转办件责任追究力度,截止6月29日,共问责单位22个,问责个人444人。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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