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我省自2017年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共落实1124名人员参与工作,落实省级普查经费3090万元,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国家关于普查工作的部署,去年我省印发了《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共落实工作人员1124人,组建省级培训师资队伍对参与人员进行培训。省普查办编制上报了经费预算,落实省级普查经费3090万元。截至目前,已对普查名录进行了补充完善,形成了16.87万个工业企业及基本活动单位、11992个承压锅炉、38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省级清查基本单位名录底册。其中,昆明市作为我省唯一一个国家全面试点地区,顺利完成了3.36万个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798台生活源锅炉、82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82个入河排污口的现场清查、确认及基础表格填报工作。
目前普查工作已进入全力冲刺阶段,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月底前完成清查建库、昆明市普查试点以及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放射性指标初测工作,7月20日前完成普查数据采集及处理相关设备采购及建设工作,11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