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12月22日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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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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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干沟路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保山工贸园区启动区 | 建设单位 | 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拆迁及土地整理涉及用地462.22 亩,共涉及拆迁户568 户,总拆迁建筑面积123868.47m2(其中货币安置面积87418.47m2,实物安置面积36450m2)。实物安置为采用异地新建安置房,安置区总用地面积51.04 亩,总建筑面积45549.88 m2(其中新建安置房304 套,安置房建筑面积36450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9099.88 m2)。项目估算总投资78057.43 万元,棚户区实物建房19181.27万元,环保投资776.93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甸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施,保障洒水频次,场地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按要求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设置沉砂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和时间,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可能涉及自来水供水管道、地下电、光缆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后进入污水处理厂。 2、项目区生活使用清洁能源,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烟道统一高空排放。加强地下车库通风换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统一排放。 3、项目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化粪池污泥与隔油池油渣定期清掏统一处理。 4、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禁止鸣笛,规范商业经营行为,控制使用高音喇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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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万平方米保山米黄大理石板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蒲缥)石材片区双桥村 | 建设单位 | 保山南郡石业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预计总投资114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工程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1条,全长2280米,路面宽26米,设计双向4车道4×4.0米、双向人行道2×3.0米、隔离绿化带2×2.0米配套建设给水、排水、电力、照明、绿化等工程。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在项目初步设计中,进一步优化项目选线方案,尽量减少占用土地。加强建设、运营等活动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不得超计划占地。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植被抚育绿化,尽量采取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切实降低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有效的工程及管理措施,减少工程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施工过程中落实场地地表清洁工作,开挖土方、施工材料的堆放做好遮挡覆盖,严禁废渣、废油及废水进入水体;落实道路两侧的集、排水设施,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外排。 (三)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表土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覆土绿化,废弃土石送至园区其他待建项目区域作为回填土石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营地内的粪尿经旱厕收集后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或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屏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影响;严禁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在相应敏感点设立警示和禁止鸣笛标志,确保达到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商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在线路两侧噪声超《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限值的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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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项目名称 | 腾冲市桥头街水电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腾冲市界头镇桥头村委会境内 | 建设单位 | 腾冲市明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大学 | ||
项目概况 | |||||
是《腾冲市界头小江桥头街以上流域水能规划报告书》规划开发的四级电站。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为引水径流式小(二)型电站,水电站水库无调节性能,共布置2台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6400KW,设计引用流量22.0m3/s,设计利用水头36.8m,年利用小时数4538h,年发电量2904万kW.h。项目总投资8875.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68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电站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和管理措施,设置永久性生态用水下泄专用设施,保证电站初期蓄水和运行期在溢流坝埋置生态放流管,并安装在线监控仪,下放流量1.91m3/s,满足减水河段生态用水需求。当天然来水量小于规定下泄最小生态流量时,按坝址处天然实际流量进行下放;电站在不影响电站下游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前提下方可发电。 (二)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电站厂房选址及布局尽可能少占用林地和河滩地,厂房建设应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认真落实渣场及临时占地的生态保护及水保措施。完善弃渣场拦挡措施,禁止随意弃渣,施工结束后尽快开展植被恢复工作。环评调查中工程区内未发现保护植物、动物、鱼类,如施工过程中发现需要保护的植物,按要求进行挂牌保护。 (三)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周围及公路沿线的环境敏感点须设置禁鸣和限速的醒目标志。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定期保养路面并采取洒水降尘、易泼洒物料遮盖运输等措施,控制扬尘和粉尘的环境影响。施工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运行期建设旱厕1座;隔油池1座,沉淀池1座,设置泔水桶2只,旱厕定期清掏给周边居民用作农用肥;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厂外道路洒水降尘;泔水由周边居民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尽可能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须统一收集妥善处理。电站运行发电机组检修期间产生的废润滑油、机油和废电容器等属危险废物,须用专门容器规范收集暂时贮存,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四)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并报腾冲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将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项目所在地各级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管控工作。 (五)落实整改及后续建设环保经费,加强运行期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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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