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备注 | |||
书 | 表 | 登记 | |||||||||
1 | 石材废料循环利用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保山澳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1950 | 隆阳区(水长蒲缥片区) | 保环准〔2017〕12号 | 验收 | |||||
2 | 100万平方米/年大理石材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保山亿石达精工石艺有限公司 | 8800 | 隆阳区(水长蒲缥片区) | 保环准〔2017〕13号 | 验收 | |||||
3 | 12500KVA工业硅冶炼炉技术扩容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保山丙麻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60 | 隆阳区 | 保环准〔2017〕14号 | 验收 | |||||
4 | 保山市湾帕河三级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保山市湾帕河流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30.98 | 隆阳区 | 保环准〔2017〕16号 | 验收 |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7〕12号
保山澳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保山澳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废料循环利用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保山澳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废料循环利用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石材园区(蒲缥集镇南部),年产水泥制品(水泥砖、井盖等)10万m2、混凝土5万m3。项目实际总投资1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2万元。2015年5月,保山益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保山澳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废料循环利用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水长工业园区环保分局关于《保山澳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废料循环利用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保水环发[2015]9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保机构、人员、环境管理制度基本达到要求。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主要环保设施沉淀池、循环水池、化粪池及除尘器设施已经配套建成,堆料场已进行封闭,无组织颗粒物、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废机油得到妥善收集和处置,生产固废送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1、加强对水污染物的管理,确保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2、加强对废机油的管理,健全台账,随时接受环境管理部门检查。
3、加强对进出车辆的冲洗及厂界卫生管理。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9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7〕13号
保山亿石达精工石艺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100万平方米/年大理石材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100万平方米/年大理石材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石材园区(蒲缥集镇南部),占地面积25456.95m2,年产100万平方米大理石材。项目实际总投资8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1.3万元。2014年3月项目建设方委托保山益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水长工业园区分局关于〈保山亿石达精工石艺有限公司100万平方米/年大理石材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保水环发[2014]3号),同意项目建设。2015年初项目开工建设,2015年底工程竣工。2016年1月取得《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保山亿石达精工石艺有限公司100万平方米/年大理石材深加工生产线试运行的批复》(保环函[2016]1号),项目投入试运行。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保机构、人员、环境管理制度基本达到要求。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主要环保设施沉淀池、生活废水收集池已经配套建成。危险废物得到妥善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处置。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1、加强对水污染物的管理,确保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2、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健全台账,随时接受环境管理部门检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9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7〕14号
保山丙麻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保山丙麻硅业有限责任公司12500KVA工业硅冶炼炉技术扩容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保山丙麻硅业有限责任公司12500KVA工业硅冶炼炉技术扩容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奎阁村,不新征用地,占地面积16.7亩,主要改扩建原料堆场、12500KVA冶炼炉、收尘设施及配套设施,年生产工业硅7500吨。总投资1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2011年7月保山丙麻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保山丙麻硅业有限责任公司12500KVA工业硅冶炼炉技术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10月取得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书(保环准〔2011〕58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保机构、人员、环境管理制度基本达到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许可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按照环保要求循环使用不外排;电炉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排放;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下游河道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1、加强对除尘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抓好对微硅粉的收集、堆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2、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健全台账,随时接受环境管理部门检查。
3、鉴于目前省、市在线监测平台尚未将工业硅行业纳入监管,烟气在线监测可暂缓建设,过度时期暂时依托视频监控进行监督管理,等省、市环保部门统一部署纳入监管后,严格按照要求办。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9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7〕16号
保山市湾帕河流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保山市湾帕河三级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保山市湾帕河三级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总投资1030.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8.48万元。(含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110.88万元)。径流引水式电站,装机规模为2×800kw,保证出力(P=90%)为747.3kw,多年平均发电量983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6143.5小时。2006年9月保山市湾帕河流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大理白族自治州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保山市湾帕河三级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0月取得保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决定书(保环许准〔2006〕42号),同意项目建设。 2007年4月,保山市环境保护局以保环许准〔2007〕12号文同意“保山市湾帕河三级水电站工程”投入试运行。2016年5月,受保山市湾帕河流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生态调查和验收监测。保山市湾帕河三级水电站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生态恢复基本完成,水土保持已经验收,生态放流措施基本可行,湾帕河水质满足功能区划要求,生活污水不外排,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得到安全贮存,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许可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止或减轻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生态破坏,项目施工及试运行期间环保部门未接到相关污染投诉,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1)加强对生态放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生态流量下泄。
(2)完善危废暂存台帐,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