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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5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2日 10:49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登记
1 保山市隆阳区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保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 9732.47 隆阳区 保环准〔2017〕32号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7〕32号 

 

保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 

你单位提交的《保山市隆阳区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保山市隆阳区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隆阳区老城区,西到太保路、南到南城大道以北、北六环路、以北、东河以西区域,面积为17.9平方公里。建设雨水管网25.384公里,污水管网41.258公里。项目实际总投资9732.47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2006年1月,取得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保环许准[2006]1号),同意项目建设。2006年12月项目开工建设,2017年1月建成投入试运行。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行政许可决定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止或减轻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和试运行期间环保部门没有接到有关环境污染投诉和举报,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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