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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环保局离退休干部外出期间突发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5日 09:25  浏览:   作者:  来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正文

为保障离退休干部参加重大活动及外出参观考察期间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应对离退休干部外出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带来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离退休干部在参加重大活动及外出参观考察期间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突发急病事故等突发性事件。 

二、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控制危险点和危险源,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 

2.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离退休干部参加重大活动及外出参观考察活动,由局办公室与监测站共同商定,统筹安排;各单位自行组织的会议或外出活动,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外出期间应选配车况好的车辆、驾驶技术过硬的司机,确保安全。各单位应认真做好离休干部的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意识。 

3.严格把关,从严审核的原则。各单位要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条件严格把关,对身体状况不符合外出活动的离退休干部,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外出陪同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要在生活、起居、活动等方面照顾好离退休干部。 

4.快速反应,及时应对的原则。遇到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妥善处理。首先依靠现有的条件及时处理,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处理小组 

组 长:李明彦 

副组长:杨晓波 

成  员: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老干部工作人员 

2.职责 

⑴应急处理小组职责。负责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决策;接受事故的报告,并根据情节迅速向局领导、市委老干部局报告和求援;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安排送往就近就地医院抢救、排危,并安排专人全程陪同;根据需要通知家属到场,做好各项应急处理服务工作,并将发生的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领导;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台账,做好归档工作。 

⑵第一现场责任人职责。当发生事故(事件)后,现场第一发现人即为第一现场责任人,要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理,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同时,要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类事故(事件)应急措施 

(一)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交通事故是指外出途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2.发生人员伤亡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电话通知“120”,及时组织抢救处理。同时将发生事故(事件)的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可能造成的影响等情况报告应急处理小组。 

3.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救治。 

4.发生交通伤亡事故后,应急处理小组应会同交警、卫生等部门做好事故处理、抢救等工作。 

5.发生老干部重大交通伤亡事故的,要报告市委老干部局。 

6.一般的交通碰擦事故,应在60分钟内报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如有老干部受伤,办公室应组织医疗人员及时治疗。 

7.做好老干部及家属的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应当即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发生严重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慰问、救治、调查事故原因。 

2.发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进食过某种同样食物后,短时间内多数人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痛、乏力、发热、抽搐等相似症状)时,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或直接送医院诊治。 

3.及时向卫生部门、防疫中心和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名称、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4.保护好中毒现场,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对原料、工具、设备、食品样品封存,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同时对病人的呕吐物、腹泻物实施留样备验。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员名单,并检查身体状况。 

6.根据情况及时告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工作。 

7.积极配合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突发急病事故等伤害事件应急措施 

1. 离退休干部在外出期间突感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由医生采取相应的救治处理。如医生认为有必要送医院救治的,应迅速拨打“120”,要指派一名医生随工作人员一起陪同到医院。 

2. 离退休干部在外出期间突发重病,工作人员应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拨打“120”将病人在第一时间送往离出事地最近的医院,尽一切力量抢救病人生命。应急处理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应该按事故发生程度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妥善处理。 

3.外出期间离退休干部突发急病遭遇不幸的,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接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组成工作小组负责调查原因、善后处理、做好家属思想工作。 

4.在外出期间离退休干部被不法分子袭击、行凶、行窃等,第一发现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制服并报告单位领导。事态严重的,应打“110”报警求助,同时报告应急处理小组。 




主办: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运行管理:保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2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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