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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3日 15:4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保 山 市 公 安 局  文件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保环发〔2016〕90号   

   

关于转发国家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园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加快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水平,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转发了《关于转发国家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环发〔2016〕5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保山市公安局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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